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自2012年2月1日起,湖州市取消交通部门的船名牌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政府采购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包装材料检验费、海洋渔业部门的渔港收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湖州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