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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2011年第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1 03:13:12.0 来源:
 

         

 

   

 

2011  2

根据《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重新认定,批准了2011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共4人),现予以公告。

本次重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持证人员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认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2011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

      (第一批)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共计:4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业单位

宁波市(4人)

1

陈金杰

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

周松斌

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

周央申

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4

李梁一

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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