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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物 价 局
公 告
2011年 第2号
根据《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重新认定,批准了2011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共4人),现予以公告。
本次重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持证人员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认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2011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
(第一批)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共计: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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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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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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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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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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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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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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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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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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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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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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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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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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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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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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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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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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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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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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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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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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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弘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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