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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省局出台《关于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意见》
●省局召开杭州江南片混凝土企业价格串通案件情况通报会
省局出台《关于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意见》
近日,省局出台《关于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四大部分,对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原则、步骤和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意见》指出,推进明码实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发扬,有利于正确引导资源配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明码实价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各方协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企业自愿、言行一致,坚持不懈、注重实效的原则,具体分三步实施。一是先行试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部分行业、企事业单位先行进行明码实价试点。当前可重点选择居民用电、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门票等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行业,目前已经具备一定明码实价基础的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卖场和品牌专柜,餐饮、理发、洗涤、文艺演出等行业进行试点。二是总结推广。各地明码实价试点后,可在中心城市、发达地区或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广“明码实价一条街”;也可在试点以外的其他行业逐步推广。要总结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的经验,可尝试将部分实行明码实价的商品价格信息纳入价格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建章立制。各地要在总结推广明码实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制定明码实价管理制度,对明码实价的条件、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指导开展明码实价工作,有序引导经营者推行明码实价。
在推进明码实价工作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积极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推进明码实价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积极争取有关行业组织、协会的支持,结合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推行明码实价企业的日常监督,积极提供价格政策、价格法规、价格信息、价格维权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践行承诺。要引导企业珍惜机会、珍视信誉,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价格自我约束机制,主动规范价格行为,真正做到明码实价。
省局召开杭州江南片混凝土企业
价格串通案件情况通报会
5月26日下午,省局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杭州江南片混凝土企业价格串通案件情况通报会,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季树忠局长、马利华副局长,杭州市及萧山区、滨江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杭州江南片21家混凝土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杭州江南片混凝土企业价格串通案件情况,并对规范混凝土企业价格行为提出了要求。
季树忠局长对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市场价格形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发展大环境与小环境的关系,大局与局部的关系,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积极配合政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二是要立即纠正串通涨价行为。杭州江南片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立即纠正串通涨价行为,废止达成的价格决议,恢复以成本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自主定价机制,切实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取得理解,共渡难关,不得打击报复,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三是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企业在自主定价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努力改进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的的商品,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四是要加强与价格部门沟通协调。企业要努力用自己的力量消化成本上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从精细管理、技改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入手,内部挖潜,努力增效,化解困难,保持产品价格的稳定。要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学习,多向价格部门咨询相关的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部门要多关心企业,积极做好价格服务工作。通过双方的沟通互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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