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局)长会议在临安召开
2011年5月11日,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局)长会议在临安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季树忠局长、马利华副局长,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局)局长以及省分局基层联系点桐庐县、安吉县、遂昌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局)局长参加。省物价局冯海军副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冯海军副局长在分析今年上半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形势、充分肯定各地前四个月的工作成绩后指出,下阶段价检工作要做到“四个多”。一是要多研讨。要深入一线调研,到基层发现问题、向群众寻求答案,积极探讨研究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要多沟通。各地要加强沟通交流,尤其是省市之间要多加强沟通交流,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及时推广。三是要多创新。要在工作中多发现亮点,并以此作为切入点进行创新。四是要多总结。要对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冯海军副局长强调,近期要重点做好房价监管工作,使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成为今年工作的一大亮点。当前房价仍处于高点,仍是社会关注热点,房价调控仍是难点和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对我们价检部门来说,当前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从长远出发,尽早出台《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处罚,决不手软。对违法行为的曝光,要选择重点,达到有效震慑的目的。二是要提前谋划,为《制止商品房牟取暴利暂行规定》的出台做好充分准备。对此,冯海军副局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1995年出台的《制止牟取暴利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做好法律知识储备。二是要广泛调查。要对本地的房地产企业、楼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做好预案。要在国家出台规定前提前考虑,积极准备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研究制定利润率测算办法等工作。
会上,季树忠分局长部署了近期工作。一是要做好《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意见征求工作,尤其是要组织好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二是要做好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建设工作,在上半年全部完成组建工作。三是要统筹做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四是要做好涉车、餐饮、商业银行专项调查总结工作。五是要配合省分局做好价格垄断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六是要抓紧做好省局责成各市依法处理的商业零售企业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七是要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商品突发事件应对问题的研究,努力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
会上,各地还交流了今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讨论了《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行政执法装备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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