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我省各地积极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瑞安市涉车行业价格行为的调查与分析
●简讯
我省各地积极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近期,根据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各地积极开展了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
嘉兴市:对4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基本涵盖近期该市在售的新建商品房。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嘉善县当场向4家标价不够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了告诫书。同时,嘉兴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明码标价的规定,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宁波市镇海区:对区内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向房产销售负责人发放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样表,并阐释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对不符合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地方要求立即整改。
宁波市江东区:对宁波百隆、宁波交通、宁波永和、宁波国大雷迪森、宁波好阳光置业等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的销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讲解和发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个别标价不规范的企业,视不同情节当场予以教育辅导和警示纠正。
瑞安市: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座谈会,宣传价格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5月1日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房地产经营单位将明码标价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运用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扩大社会影响。
海盐县: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物价检查所已通过政策解读、告诫等形式,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及时予以改正,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明确标示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公示相关收费。
武义县:对10家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有的刚准备楼房开盘没有涉及到明码标价,有的已基本售完撤除了明码标价。对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已责成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瑞安市涉车行业价格行为的调查与分析
一、瑞安市基本概况
截止2011年3月20日止,全市汽车保有量为16.9万辆,各类汽车维修企业567家,其中4S店有20家,从业人员达5000多人,全年维修台次近20万辆。汽车保险公司19家,汽车施救公司2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6所。
二、存在问题
(一)汽车销售领域存在问题
1、价外加价。不少紧销车型因货源不同,加价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2、强制保险。当消费者在购买热门车型时,经销商往往会提示你,如果买够一定数额的保险就能保证提前提车。
3、强行搭售。除了强制保险以外,搭售装潢也让很多车主有着不愉快的经历。这些装潢不仅质量一般,而且价格也高得惊人。
4、强制收费。汽车经销商向买车人收取车贷担保合同注销手续费200元~300元。
(二)汽车维修领域存在问题
1、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调查中发现,相当数量的维修企业都存在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问题,即使是4S店也有类似问题。据了解,维修企业一般只将常用的配件和主要的30~40种维修工时定额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率仅为10%,客户想当场了解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存在一定的难度。
2、低标价高结算。如某汽车修理厂标示配件的报价方法按进价加30%报价,但实际部分配件加价高达150%。
3、虚列汽车维修项目和工时费。在维修事故车时,部分汽车维修企业由于保险公司事先确定了事故定保金额,一旦发生实际费用不足定保金额的情况,就任意编造维修项目、材料和工时费用,凑足定保金额。
4、维修过程不透明。擅自增加作业项目、以更换总成取代部件维修、以套餐式服务强推养护产品、以修当换、以换代修、以次从好、以旧乱新等不正当消费手段时有发生。
5、4S店配件价格过高。4S店也存在一定的配件与技术垄断。相同维修作业内容,4S店的价格一般比综合性维修企业高出3-4倍。据了解,造成4S店维修价格过高的主要原因是主机厂对配件的高额利润率、企业运营成本与技术服务费用。
(三)汽车驾驶证培训领域存在问题
面对老百姓旺盛的学驾需求,部分驾培学校要求学员交纳除学车过程中正常所需的费用外,还会被强制收取许多不合理的费用,如学校强制代收场地预约训练费、代收人身意外保险费等、领取驾驶证时,还要被强制购买30元成本不到3元的新手实习标志等。
(四)汽车专业服务存在问题
1、强行服务。部分车辆施救单位擅自提高拖车、拆补轮胎、货物驳运等收费;有的车主在未被施救的情况下,被收取施救放空费;部分事故车存在被超标准收取车辆停放费等等。
2、重复检测。除公安部门强制要求营运车辆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外,交通部门又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强制检测,而且检测服务单位在测检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收费。
(五)汽车保险行业存在问题
一是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定损标准千差万别。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赔偿第三人的医药费自费部分不予赔偿,导致很多诉讼。三是车损险合同中,明知涉嫌欺诈的条款(如“高保低赔”)却没有被保险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废除,损害消费者利益。四是保险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如汽车玻璃和车身单独保险;汽车轮胎不参加车身保险;撞了亲属不能赔偿;同一被保人财产属于除外责任等等。消费者没有主动选择权,处于弱势地位。
三、原因分析
(一)行政管理职能交叉、不明
法律、法规把原本应属于一个有机体的管理整体的职能分割给两个或几个部门行使,造成实际管理过程中职能交叉。而各个部门的管理权大小、管理的范围、职责限定不明确,容易使各政府部门在实际的管理活动中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有选择性地进行管理,出现管理不到位或越位现象。如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方面的管理;工商、经贸、交通对汽车销售、汽车维修等方面的管理。令汽车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无所适从,增加汽车消费者的消费支出。
(二)依附行政职权进行垄断经营
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提供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缺乏商业化运营环境,有效竞争尚未形成,即行政管理制造了垄断。在垄断经营格局之下,无论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如何,消费者都只能选择消费其所提供的产品,这样消费者也就难以对经营者的行为形成有效制约,汽车消费中涉及的事故车辆施救、车辆检测检验、强行推销商品、保险、定点拍照等等,一旦发生利益损害,有失合理与公平现象,也就会在所难免。
(三)部分经营者诚信缺失
由于市场竞争的残酷性,部分经营者诚信缺失。在经营和服务过程中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利用消费者与商家的信息不对称,坑、蒙、拐、骗消费者,加上监管不力和行业自律不强,使消费者踩进一个个消费陷阱。
(四)部分监管机构定监管无力
有关政府部门没有积极、规范地履行职责,监管机构定位不准,监管职能模糊不清,使监管机构不敢大胆监管、不敢放手监管,造成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或监管不力。有的政府管理部门往往是有利益的抢着管,没有利益的就互相推诿。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有的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部分协会或企业还在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不正当的竞争。
(五)消费者维权难
投诉要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后处理结果有时还是不了了之。导致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利益受损后不愿投诉,只有极少部分消费者通过价格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价格权益。消费者的这一心态既滋长了汽车消费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又不利于执法部门打击违法行为。
四、对策建议
(一)开展涉车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由纠风、价格部门牵头,公安、交通、保监、工商、经贸等部门各司其职,开展涉车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要理顺与下属单位和协会的关系,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不能利用职权为下属单位搞垄断或强制服务,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要理顺与考试中心、驾校的关系,保监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相关部门还应对保险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开展审查,保险行业协会应允许不同的保险公司在一定的幅度范围让利给消费者。
(二)规范涉车价费行为
一是要完善价费政策和管理方式。对车辆维修、中介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要出台规范收费行为的规章,以规范商家行为。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涉车收费政策进行重新研究清理。二是经贸、工商管理部门对汽车经销商的“加价提车”行为进行规范,如提供统一的销售合同范本。三是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具体办法指导市场主体行为。交通、工商、价格部门可配合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规范维修行业收费,维护消费者权益。四是要依据新公布实施的《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治理和规范涉车消费价费政策,对已出台的价格收费政策文件进行重新梳理。
(三)创新涉车价费监管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中介服务加强监管。一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在价格、工商部门的指导监管下,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按照政府价格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二是创建价格服务监管平台,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公布4S店、汽车维修、中介服务等价格信息,让消费者能货比三家。三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价案件。对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项目,重点查处,从严查处。对那些明知故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从重处罚。
(四)加强价格自律指导
价格、工商、经贸部门要加强汽车行业的价格宣传与指导,以提高商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新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适合行业发展需要的行规、行约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适时对汽车行业企业价格、质量信用进行评价、指导。
(五)加强价格政策宣传
各政府职能部门要把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场各方参与者宣传清楚透切,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开展专项检查或整治活动,达到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让消费者满意一个行业效果。充分发挥和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揭露和曝光黑心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反映老百姓的呼声,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瑞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简讯】
近日,金华市物价局出台了统一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样式,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牌、价目表,车库或辅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外代收代办及加收费用公示的样式,标示的项目内容和标价方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金华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陈洵忠)
4月28日,洞头县物价部门召集旅游主管部门、餐饮业(农家乐、渔家乐)、景区(停车场)、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等20多家从业单位召开了涉旅行业价格行为告诫会。会上,介绍了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告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发放了《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资料。(洞头县价检分局)
象山县结合当地实际,对该县渔业资源性收费和各类涉渔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在总结前几年检查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专项检查与清理规范、明查与暗访、事前提醒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并以召开渔民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涉渔收费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检查的切入点。(象山县物价局 黄伟康)
5月6日,丽水市发改委在丽水学院成立丽水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下属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义务价格监督员若干人。这是丽水市价格主管部门继设立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之后,社会监督组织主动参与、实现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的又一新举措。(丽水市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近日,丽水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先后创建了“今日丽水价格”、“社会价格监督员”等QQ群,QQ 群由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安排专人实行实名制、内部管理,主要用于安排工作、交流经验、发布与价格工作有关信息。(丽水市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近日,平阳县发改局联合纠风办、药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对4家县级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室和2家个体诊所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组人员当场制作登记表入档以有利于长期的跟踪监管,并发放提醒告诫书。(平阳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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