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费〔2010〕296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经研究,从2010年秋季开始,你院停止收取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学费。委培、定向、自筹的研究生收费仍按浙价费〔2002〕85号文规定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