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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费〔2010〕285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皇家路大学
合作举办中加酒店管理专业高等专科
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中加酒店管理专业高等专科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金职院〔2010〕98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与加拿大皇家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加酒店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自2011年招生起执行,至2018年止。
二、你院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院应按规定在缴纳的学费中提取10%建立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及生活补助等。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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