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最大化】 【页面另存为】
绍兴市依托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发布时间:2010-10-21 17:06:39.0 来源:
第四十八期

 

 

 

 

 

 

第四十八期

(总第878期)

 

浙江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按语:为贯彻实施好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指导意见》精神,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工作建有目标、学有经验、赶有典范,促进各地工作交流,尽快统一规范组织名称,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更好推进组织建设工作,省局将连续刊载各地好的做好与经验,以供借鉴。

 

绍兴市依托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

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长期以来,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人手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为破解这一矛盾,确保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绍兴市价格部门始终注重发挥职工价格监督队伍在市场价格监管方面的助手作用,坚持不懈地指导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宣传和服务,缓解了市场价格监管任务繁重与专职价格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一、机构沿革

绍兴市职工价格监督总站成立于199112月,当初由市总工会、市物价局、市标准计量局、市工商局等4个部门组成,聘请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市场价格监督工作。市总工会负责总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职监队伍的价格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

2001年绍兴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原绍兴县5个镇划归绍兴市区管辖,绍兴市价格部门及时会同市职监总站主动与绍兴县相关部门和5个镇进行衔接、协商,接收了5个镇职监站作为市职监总站下属分站。根据绍兴市政府意见,从2006年起,绍兴市职监总站的日常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目前,绍兴市正积极依据《关于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统一更改组织名称。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组织网络,发展壮大职监力量

为扩大职监工作范围,提高监管效果,绍兴市不断健全和完善职监组织网络,发展壮大职监力量。 20066月和8月,绍兴市分别在东湖镇和灵芝镇成立了职监分站;为改变城区市场价格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经与各街道办事处沟通、协商,于2009年6月,在7个街道都建立了职监分站,形成了职监工作在镇村和城区全覆盖的局面;根据市场价格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于2010年5月,在绍兴市区的宾馆、餐饮、百货、超市等4个行业建立了职监分站,职监工作向行业延伸,实现了由原来单一的镇、街道块块监督方式向镇、街道和行业条块结合监督方式的转变。目前,绍兴市职监总站下属分站由原来的14个增加到18个,职监人员由原来的61人增加到79人,职监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争取经费保障,保证职监工作正常开展

为保证职监工作的正常开展,绍兴市发改委领导多次与财政部门领导沟通,要求将职监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彻底解决困扰多年的职监工作经费不足、不稳的问题。2004年之前,职监工作经费均由价格部门从行政经费中挤出一部分来保障职监队伍的正常运行。经过努力,2005年开始,职监工作经费由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2008年起,职监工作专项经费终于被列入绍兴市发改委价检局年度经费预算,由财政给予保证。从此,市区的职监工作有了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工作宣传,努力提升职监工作影响力

除了平时经常不断地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对职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外,绍兴市发改委还请绍兴电视台拍摄了一部反映绍兴市职监工作发展历程和现状,体现职监工作特色和亮点的宣传片——《为优化基层市场价格环境保驾护航》,在绍兴公交电视上循环播放,提高了绍兴市职监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使每一位职监人员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此外,现正筹划制作反映绍兴市区职监工作情况、展现职监队伍风貌的《绍兴市职监总站建站20周年纪念画册》,向建站20周年献礼。

(四)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职监工作持久有效开展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职监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职监队伍在市场价格监管中发挥作用。

1、坚持季度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上各分站汇报交流本季度工作,总站负责对各分站工作进行点评,并对下个季度工作任务作出安排布置;收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探讨解决的对策和办法;对开展日常市场检查和巡查、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提供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导。每次例会上都安排1~2个分站介绍工作亮点及做法,并组织实地观摩,以推动职监工作的开展。

2、强化培训学习。为提高职监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市场价格监管服务水平,市区每年都要对职监队伍进行业务培训。20096月下旬各街道分站建立和人员调整后,总站马上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体职监人员进行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20105月四个行业职监分站成立和部分镇、街道分站职监人员调整后,又及时分期分批对市区79名职监员进行了全员业务培训。通过理论知识讲解、案例剖析和检查经验、监管方法介绍等,提高职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要求老职监员做好传、帮、带,使新职监员尽快熟悉业务。另外,还组织职监总站及各分站人员到省内外学习取经,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提高我市职监工作水平。

3、开展评比奖励。每年年底对全年的职监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开展年度先进职监分站和先进个人评比,对评选出的先进分站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

三、工作成效

绍兴市职监组织以“紧跟时代发展,满足群众需求,服务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依法履行价格监管、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为职责,以“开展法律宣传、提供价格服务”为手段,以“维护百姓利益、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平台”为宗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为改善城区、镇村、行业价格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现状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勇担市场监管重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绍兴市职监组织在开展日常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市场突击检查和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的相关商品检查中,工作积极,尽职尽责。据统计,200620105月底,市职监总站及下属各分站共出动检查12150人次,检查单位(摊点)134303家次,校验各类衡器48065件。

各分站除保证每周出动检查二次外,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根据市价检局和职监总站的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在粮油、猪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时,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运用提醒、劝诫、告诫等方式,对农贸市场、粮油商店等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将每天检查和采集的价格信息上报价格主管部门,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调控监管措施提供服务。

(二)创建示范街(路段),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

绍兴市职监组织从2006年开始,把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路段)创建活动作为做好职监工作的载体,使职监工作有了抓手。职监总站下属各分站,根据价检局和职监总站的要求,在各自的镇政府所在地和街道辖区内开展了“明码标价示范街(路段)”创建活动。7个镇分站经过四年多时间的深入创建,其示范街(路段)不断得到拓展和延伸。20096月份成立的7个街道分站,建站不久就投入到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路段)”活动中,通过学习观摩、确定路段、开展调查、制定方案、广泛动员、上门宣传、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0912月,绍兴市发改委价检局会同职监总站对各分站的示范街(路段)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蕺山、府山、城南三个街道的明码标价示范街(路段)标价率为100%,皋埠、马山、斗门三个镇的示范街(路段)标价率在95%以上,其余镇、街道示范街(路段)标价率也均在90%以上,效果十分明显。

 ()借“七进”为契机,积极推进价格服务工作

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市职监总站和各分站承担了相当繁重的工作任务,在价费公示、活动宣传、化解纠纷等工作中,担当着调查员、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联络员等角色,从调查摸底、宣传动员、资料发放到征求意见、反馈意见等价格服务进社区、农村的全过程中,都凝结着职监人员的辛勤劳动和汗水。活动期间,市区职监组织共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发放和更换《绍兴市本级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2530余张,发送《绍兴市区价格收费政策问答》等价格宣传资料26万余册,各镇分站还加强了对社区、涉农收费公示牌上墙情况的巡查,并承担价费公示牌的维护、更新任务,确保价费公示牌百分之百完好并上墙。此外,协助拍摄了绍兴发改委“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电视宣传片,各分站还举行了各具特色的“价格维权益 情系千万家”、“12358 服务你我他”等文艺演出,为绍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职监工作的关键。2005年底,有关部门曾一度提出要撤销市职监总站,绍兴发改委与市总工会联合向市政府递交了保留该组织的重要性请求,最终得以保留并解决了专项经费。

(二)经费保障是开展职监工作的基础。开展市场价格监督、价费公示维护、价格政策宣传、工作交流部署、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考核奖励等都需要经费,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作保障,职监工作一定是名存实亡。

(三)确定合适载体是保持职监工作正常开展的抓手。以开展日常及节假日市场巡查、协调一般价格矛盾、受理价格投诉、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路段)活动等作为职监工作的载体,为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 闭】
浙江省物价局版权所有 200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1号省府大楼2号楼
药品申报:(0571)85161606 传真:(0571)87052908
技术支持:浙江省物价局信息科 杭州方欣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浙江省物价局;备案序号:浙CIP备050048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