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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2009年规模晚稻成本收益专项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10-03-29 16:55:15.0 来源:
适度发展粮食规模经营 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适度发展粮食规模经营 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湖州市2009年规模晚稻成本收益专项调查分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重点提到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用现代科技、现代工业、现代管理改造传统农业。近年来,湖州市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动粮食规模经营成效显著。为了进一步摸清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的成本收益情况,湖州市成本调查局在市本级建立了规模种粮成本收益调查网络,对19家种粮大户2009年晚稻生产经营状况、粮食销售价格、种粮成本收益进行跟踪调查分析,为政府部门了解我市粮食生产成本收益情况,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扶持政策,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种粮提供参考依据。

一、湖州市粮食规模经营情况

湖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2004年全面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随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为土地流转和实现粮食规模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农作物复种指数逐年提高。截止2009年湖州市农村土地流转64.58万亩,占农村承包土地35.9%2007-2009年市本级晚稻播种面积54.56万亩、55.45万亩、55.41万亩,晚稻产量为28.1万吨、30.26万吨、30.80万吨。其中,20亩以上规模户为1164户、1357户、1318户,晚稻播种面积为9.23万亩、10.89万亩、10.74万亩。

二、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与单户承包成本收益比较分析

本次调查样本为吴兴、南浔两区7个乡镇的19户种粮规模户与19户一般户,规模户平均种植面积为338亩。规模种粮调查户大多已有十多年的种植经验,作为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规模户与一般户调查数据对比来看,规模户盈利能力强于一般户,主要是规模户在粮食销售价格、成本费用控制、享受政府补贴方面优势凸现,总体收益超过一般户(见表一)。规模户生产粮食用于出售取得经营收益,一般户主要用于自己消费。

表一   2009年规模户与一般户晚稻成本收益对比

调 查

项 目

亩 均

产 量

总产值

总成本

生 产

成 本

土 地

成 本

净利润

:

商品率

亩 均

补 贴

50公斤价 格

规模户

511.6

1008.37

677.34

493.83

183.51

331.03

98.7

98.7

97.77

一般户

540.5

1034.87

752.65

527.23

225.42

282.22

33.3

53.4

94.99

两 者

之 差

-28.9

-26.5

-75.31

-33.4

-41.91

48.81

65.4

45.3

2.78

增 减

  %

-5.35

-2.56

-10.01

-6.33

-18.59

17.30

-

84.83

2.93

(一)规模户亩产量低于一般户

规模户亩均产量为511.6公斤比一般户少28.9公斤,减幅为5.35%。从调查情况看,规模户与一般户晚稻品种以秀水128、秀水123、秀水09、嘉禾218为主,大多数亩产在530公斤左右,但今年种植苏香粳1号的4位规模户平均亩产只有470公斤,远低于其他规模户的水平,导致本次调查的规模户平均亩产低于一般户。除特殊因素外,影响亩均产量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种子品种;二是田间管理。由于规模户种植面积大雇工相对较少,后期管理没有一般户细致,规模户主要以规模总产量来衡量效益。

(二)规模户晚稻销路稳定且价格有保障

规模户晚稻主要是销售给粮贩、大米加工厂和种子公司,以八里店的四位规模户为例,与湖州野田米业有限公司形成了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化生产,湖州野田米业有限公司以高出市场价格10%的幅度优质优价收购订单晚稻。织里镇大潘兜村某种粮大户种植1020亩晚稻,其中200亩培育优良种子销售给湖州科奥种业有限公司平均价格为130/50公斤,300亩种植富硒品种晚稻平均售价为125/50公斤,520亩种植秀水134晚稻平均售价为100/50公斤。从调查数据看,规模户每50公斤粮食售价为97.77元高出一般户2.78元。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形成了种粮大户、大米加工厂和消费者三方共赢的局面。订单生产对种粮大户来说不仅保证粮食销路而且还能获得高于市场的粮价;大米加工厂在保证货源的同时能够根据市场需要不断推出新品大米,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树立自身品牌;新品优质大米的上市使消费者充分享受了农业科技进步带来的益处。

(三)规模化生产有利于节本增效

调查数据显示,规模户亩均总成本677.34元相比一般户下降75.31元。其中,亩均生产成本493.83元比一般户下降33.4元;亩均土地成本183.51元比一般户下降41.91元。从晚稻生产主要成本构成来看,化肥费约占总成本比重15%左右、农药费占18%左右、机械作业费占12%左右、土地成本占27%左右、人工成本占20%左右(见图一)。

图一  晚稻成本构成比例

规模户亩均化肥费115.79元比一般户高出11.17元,规模户普遍注重化肥的肥效,往往选购有效含量高的复合肥及钾肥。规模户亩均农药费125.9元比一般户下降13.27元。规模户对农药配比的尺度掌握得较好且严格控喷洒次数。规模户亩均机械作业费105.74元比一般户高出23.37元。规模户在耕田、插秧、收割环节普遍采用机械作业,相比一般户生产效率有明显提高。规模户亩均人工成本97.77元比一般户下降67.83元。规模户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使人工成本下降明显。规模户亩均土地成本183.51元比一般户下降41.91元。规模户土地承包金平均为350/亩,由于规模户复种指数在158%左右,能够有效分摊土地成本,而一般户主要以种植晚稻为主,春花作物只种少许油菜,对土地成本分摊作用不明显(见图二)。

图二  规模户与一般户晚稻生产主要成本对比

(四)种粮大户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显著

调查数据显示:规模户亩均利润331.03元比一般户高48.81元。农业规模经营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益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以承包面积300亩,一年种植二季作物的种粮大户为例,一季晚稻净收益在9万元左右,一季小麦净收益在2.2万元左右,收入远高于进城务工。另外,规模户在享受政府补贴方面比一般户也具有优势。以晚稻为例,一般户所涉及的补贴项目较为单一,主要是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合计54.98元。规模户除了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外还能享受种粮直补25/亩,其中省级资金20/亩,市级配套资金5/亩;纳入病虫统防统治,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大户可获得40/亩的补贴;水稻机插面积在300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获40/亩的补贴。种粮补贴政策的出台增加了种粮大户的种植收益,对提高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产能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三、粮食规模经营的现实意义

发展种粮大户,推进粮食规模经营有利于农村土地按市场资源配置,从而最大限度激活农村土地的活力,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单家独户式的生产经营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小打小闹式的散户种植难以在市场经济中取得优势。

(一)粮食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

粮食规模经营催生了粮食生产领域的新模式,揭示了现代化农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内在关系,打破了地域和条块分割的界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商品粮基地为基础,以农户为主体,以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来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把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为完整的产业群体,通过多次转化和增值,实现了全新意义上的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

(二)粮食规模经营实现种粮大户与租地农民的双赢

实行粮食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能够将大批农村劳动解放出来,通过上岗职业培训被城镇二、三产业吸收成为打工族,或自己创业实现家庭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种粮大户扩大生产规模创造了机会,有利于实现承包土地的大面积种植,进一步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增加种植收益。

(三)粮食规模经营有利于打造安全绿色食品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早年的毒大米、毒火腿事件,到近年的毒奶粉事件,食品安全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一道无法回避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种粮大户种植粮食商品率高,普遍选择优质品种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品质。另外,规模户对农药的质量、配兑、使用能够合理把握科学喷洒,在争取粮食丰收的同时又能为食品安全打下基础。

(四)粮食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

农业公司或种粮大户有条件与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高端人才,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科技与农业的联姻是对农业经营理念、运行机制、生产手段、经营模式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必将推动新一轮农业发展。

四、当前制约种粮大户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

(一)种粮大户承包土地较为分散不利于统筹管理

从调查情况看,湖州市规模户承包的土地往往分为若干个片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械化作业的有效推进,由于承包土地分散,在机械作业时期农机设备往返于田块间,浪费了人力与时间。另外,对于规模户调整种植结构、加强田间管理也带来诸多不便。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种植晚稻的土地租金比种植经济作物、水产养殖低,打算出租土地的农民通常把目光投向经济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大户,以取得高额的土地出租收益,种粮大户在承包土地方面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从实际情况看种粮大户承包的田块往往夹杂了经济作物、传统种植业或养殖业。二是,农民守地意识较强,特别是国家普惠式的农业补贴政策出台后,只要是在经营承包田地不论是否种植都能享受到农业补贴,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意识还没有根本解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在规模户连片经营的耕地中,只要有个别田块不愿出租,就会给规模经营带来困难。

(二)种粮大户面临生产经营中的筹资困难

种粮大户普遍反映目前向金融机构贷款比较因难,金融机构对种粮大户惜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种植业靠天吃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因素较多,种植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二是,外地来的种粮大户在湖州没有固定的房产、土地、资产,不具备抵押贷款的基本条件;三是,种植大户的组织形式相对于公司要松散,不同于公司在设立时有一套严格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验资等手续。由于行业特殊性,导致了金融机构对种粮大户贷款资质存在较多疑虑。

(三)种粮大户承租的土地暗含价格上涨预期

农村土地租金根据承租人经营项目的不同可分为若个档次,一般情况下种植西瓜年租金800/亩、养殖桂鱼年租金500/亩、养殖牛蛙年租金400/亩、种植晚稻年租金300/亩。目前种植晚稻的土地租金最低,个别种粮大户反映已有出租土地的农民要求提高土地租金。晚稻种植本身收益有限、还要承担自然灾害的风险,若土地租金进一步上升必将对种粮大户的种植收益、种粮信心造成影响。

(四)农资价格的波动给种粮大户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2008-2009年我国化肥价格经历了大幅波动,如过山车般的价格走势令种粮大户无所适从,容易引发购买决策的失误(见图三)。以尿素(46%含量)为例,2008年前三季度一路上涨,三季度达到当年最高值为2520/吨,四季度快速回落。2009年一季度尿素价格在1900-2000/吨间徘徊,一调查户看多尿素后市,在4月份以1960/吨的价格购下8.1吨尿素用于晚稻期间使用,而到了09年下半年尿素价格最低时回落到1700/吨,为此多增加支出2100元,该种粮大户晚稻面积180亩,亩均化肥费多支出11.7元。

图三  2008-2009年尿素价格(/)

(五)部分种粮补贴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

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产能,我国于近年陆续推出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以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事实证明农业补贴政策的出台在保障农民收益、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个别农业补贴政策在操作上存有漏洞,实际效果与设计初衷存在偏差。以农资综合补贴为例,假设某种粮大户承包200亩土地,其中一半是村级机动土地,另一半是当地村民流转出的土地,在申领农资综合补贴统计种植面积时,村级机动土地是以种粮大户名义申报,村民流转出的土地由于只是改变了使用者,土地承包权的户名依旧是村民,在统计种植面积时部分村级组织通常是以村民的户名申报,由此造成了种粮的不能享受政府补贴,而不种粮的却能得到“意外收获”。

五、促进粮食规模经营,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农田标准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农田标准化建设是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农田标准化建设调整农田布局、改善农田排灌系统、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加强实用科技推广力度,做好测土配方工作,有效改善土壤质量,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让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主体实现规模种植,发展效益生态农业,提高粮食品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二)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土地价格有序运行

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是发展规模经营的前提,土地价格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兼顾双方利益,从我市实际情况看,要以基层乡镇为单位,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土地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公开、公平的服务平台,统筹土地流转的短期目标与长期规划,维护出租、承租双方的合法权益。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为契机,加强对农户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帮助农民正确理解中央有关农村土地政策的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土地承包权不变为由阻碍土地流转,也不能以推进规模经营为由损害农民利益,要注重在“引”上下功夫,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自觉流转、科学流转、有效流转,逐步消除农户的“守地”观念。

(三)稳定对种粮大户的扶持,营造良好的政策预期

政府在制定农业生产规划,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时,应首先保证粮食耕地面积,从而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在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种粮户的种植收益与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控粮食与其他经济作物的比价关系,通过稳步提高粮食价格来保护种粮户的收益。有关部门应科学把握农业补贴政策的尺度。农资综合补贴,目前实行的是动态调整机制,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因此,要加强农资价格的监测,深入分析农资价格对种粮成本的影响,充分体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的灵活性,稳定种粮农民的补贴预期,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基层政府进一步完善种粮补贴机制,协调好租地农户与承包大户的利益,为规模经营户在金融机构建立政府补贴专户,把各项政府惠农补贴落实给规模种粮户,真正实现谁种粮谁受益以提高规模经营户的生产积极性。各地村级组织应积极为种粮大户创造有利条件,特别是在粮食仓库、晒场、农机具库房用地审批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四)着力培养现代新型农民,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从事农业规模经营的大户普遍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种粮技术水平一般。年轻人都不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粮、油、蚕茧等传统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要以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为生产主体。政府应鼓励年青的农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特别要为农业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在农村发展、创业的机会和条件,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把学到的知识播种在希望的田野上,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五)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

各地政府应在原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三农”需要的新型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新型保险产品的宣传,增强种粮大户的参保意识,提高种粮大户防灾和抗灾自救能力,切实维护种粮大户的利益。同时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信息反馈通道,做好对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的监督,避免有投而不保的情况出现。

(六)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切实缓解融资难问题

各级政府应通过金融创新,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积极推出涉及三农的新型信贷品种,扩大农户资产的抵押范围,为农业发展提供融资平台。同时加快农村信用抵押、担保机制创新,根据农户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偿试实行不动产抵押、宅基地抵押等多种担保形式,缓解农业生产特别是规模种粮融资难的问题。

                 (湖州市价格与成本调查局 沈月华 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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