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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收费检查情况介绍(08简报12期)

2008-09-02 17:19:21
第十二期

 

第十二期

(总第757期)

                       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通信行业收费检查情况介绍

(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20057月,山东省物价局组织开展了通信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全省各市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自20041月至20056月以来资费标准执行以及明码标价、资费审批备案等情况。

一、山东省通信行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在山东市场经营基础通信运营的企业有6家,分别是中国网通(集团)通信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山东网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山东移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山东联通)、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电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信)、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铁通)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山东卫通)。山东网通、山东铁通和山东电信经营固定电话业务,山东移动、山东联通经营移动电话业务,山东卫通经营卫星通信业务,山东网通还经营小灵通业务。

    山东省通信行业收费的基本特点是:

()收费项目繁多。山东通信行业的收费项目分为市话及区间电话、漫游及长途电话、数据多媒体服务三大类,其中市话服务又分为本地电话业务、小灵通业务、电话装机、移机、开户、过户等多种子类,长途电话服务分为国内长途、国际长途电话等多种子类,数据多媒体业务分为互联网、拨号业务资费、专线业务资费,每个业务类别均包含了若干收费项目。移动通信企业最多的收费项目是套餐业务,收费结构庞大。

()价格管理形式复杂。通信行业价格收费项目具备了所有价格管理的形式,既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基本业务资费,如月租费、基本通话费、国内长话费、IP电话费、漫游费等,又有市场调节价的通信业务资费,如套餐业务资费、信息费、彩铃费等。

()定价权限分散。既有国家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收费标准,又有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即使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各通信公司也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定价权限和管理办法。如:资费套餐、大客户优惠、短期促销等收费项目,市公司必须向省级公司审批备案,省级通信公司在履行资费备案程序时,需要征得集团公司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受理。

二、实施通信行业检查的方式

    一是通过查询检查人员自己或熟人的固定电话、手机缴费单据、话费详单,根据缴费单据上面的收费项目和话费详单所产生的各种话费,对照收费政策,掌握各通信公司的实际收费情况。二是察看通信企业终端环节核实通信企业的收费情况。三是在检查过程中要求被查单位提供的检查材料准确得当,有备而查。四是检查组之间、检查人员之间相互交流问题,对检查中的难点问题及时交流研究,对适用依据反复斟酌。五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的程序、方式仔细推敲,对案件的审理做到一丝不苟,力求案件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检查结果让被查单位心服口服。具体做法是:

    根据试点检查的经验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我们采取了下查一级的办法。检查过中根据试点检查掌握的情况,首先要求被查单位所提供的检查材料能反映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我们向被查单位列出了“检查所需材料详单”。调取的材料是收入总账、收入明细账、往来账、损益类明细账、负债权益类明细账、有关凭证、发票存根和财务报表,固定、移动用户发展情况报表年报和月报、有代表性的部分话费详单、固定电话装机单、移动用户入网申请单等。我们对提供的材料认真对照收费文件共同研究,翻阅话费发票存根对其收费项目逐个对照政策标准。话费详单所产生的每一笔话费仔细算账,移动话费详单上的漫游费、长途费是否按标准执行,漫游同城域的移动电话是否收取了长途话费等,是否按国家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检查过程中,我们无论到哪一家公司,对检查的情况有多熟悉,都要认真学习文件政策,耐心听取被查单位解释的每一项收费,走访调查用户,按法律程序依法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依据

(一)网通公司存在的问题

检查过程中,从提供的市内和县、市两种固定电话话费详单中发现,网通公司县、市的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网所属的移动电话均执行的是区间电话费标准。网通公司也承认此行为存在的事实,根据这一发现我们初步认定,网通公司超出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明确固定电话用户拨打移动用户和收费特服号码的收费标准的通知》(鲁邮[1998)497)文件规定“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网的所属的移动电话,应执行本地网营业区内的电话资费标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了话费。

    (二)移动、联通公司存在的问题

    1、检查过程中,根据提供抽检的电话用户缴费单据中发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收取电话费时,对后付费移动电话月租费均按月收取。初步认定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收取用户月基本费过程中,未有按照信息产业部司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改变移动电话月基本收费方式备案的通知》(信清函[2002]69)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改变移动电话月基本费收费方式的报告》(中移市[2002316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联通公司改变移动电话月基本收费方式备案的通知》(信清函[2002]101)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拟实行移动电话月基本费按日计算的收费方式的报告》(中国联通计财字[2002]453)文件规定的实行月基本费按日计收。

    2、检查过程中调查发现,移动、联通公司对预付费移动用户,在剩余金额10元时,不能主叫(打电话),只能被叫(接电话),两公司承认问题的事实存在。我们调查了大量的预付费手机用户,反映两公司没有告知剩余金额10元要限制服务,初步认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业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

    3、移动梦网信息费、GPRS流量费和联通SP信息费,这个问题在检查前就收到了很多用户的举报,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提供的话费缴费单据上的收费项目,对产生梦网信息费、GPRS流量费和SP信息费的用户,我们用电话询问和走访调查,与当事人座谈等形式,了解到有部分移动用户反映是在不知情不自愿,两公司也未告知要收费及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被收取的。两公司也没能提供出用户自愿知情的申请和协议。初步认定,两公司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4、联通公司销售的有价卡(193卡、IP)余额到期沉淀问题。我们认定某市联通公司销售的有价卡(193卡、IP)余额到期沉淀,年底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此行为违反了信息产业部《关于当前电信服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部电[2000] 629)“关于电信卡尾款处理……不得沉淀于电信企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

业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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