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商〔2008〕20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市萧山区
天然气价格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的请示》(萧价〔2008〕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35元。
二、核定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3.20元,城市燃气公司可根据用户的用气量和供气要求,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下浮30%的幅度内分档确定价格,并将具体分档价格报你局备案。
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自向用户正式供气日起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天然气 价格 批复
抄送:杭州市物价局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