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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部分市县价格监测机构负责人会议在宁波召开
全省部分市县价格监测机构负责人会议近期在宁波市召开。会议要求价格监测工作要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形势转变工作重心,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会议还通报了全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有关情况,讨论和研究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有关意见和部署,并对《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草案)交换了意见。
省局龚源昌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龚局长指出,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重点要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所提出的“加强对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商品价格监管,努力保持物价稳定”这一基本要求,围绕一个中心,完善两个机制,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提升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一是要紧紧围绕加强对事关群众日常生活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这一中心,实现价格监测工作重心的转变。既要认真执行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常规性、一般性价格监测工作,更要突出抓好事关群众日常生活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密切关注这些事关群众日常生活商品市场价格动态,抓苗头、抓倾向、抓趋势,特别要抓突发情况,增强价格监测工作的敏锐性,努力做到见事与未然。二是要通过完善常规监测告与应急监测的报告制度,坚持和加强价格监测巡视工作,落实价格监测信息员制度等各项措施逐步形成和完善价格异动的发现机制和预警报告机制,实现价格动态信息的及时发现和迅捷报告。三是要加强价格监测的组织机构、信息系统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价格监测工作的基础。要利用这次物价检查事业编制转编的机会,加强价格监测机构建设,切实把价格监测机构健全起来。要加快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效率,增强价格监测机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价格监测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增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的本领,提高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水平。
省价格监测中心 徐建明
200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