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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03-20 14:53:23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注册工作即将开始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4号令《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价格鉴证师资格的执业人员,初次注册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3、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

二、再注册执业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再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请注册、再注册的执业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用A4纸自行复印)。于4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浙江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过期不候。

联系人:陈敏敏    联系电话:0571-85108053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222201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再注册申请表》

 

浙江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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