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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公示程序

发布时间:2007-08-02 15:39:43.0 来源:浙江省物价局

 

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公示程序

企业申请办理药品价格公示,须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近期药品检验证书、企业委托书,国家未统一定价品种(剂型)须提供产地省价格批文,GMP企业提供GMP证书,专利药品提供专利证书,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提供保护证书等资料,并填写《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审批表》和《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杭州华龙商务大厦13楼   电话:85161606 8517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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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公示申报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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