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热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在本省价格工作、价格教学、价格理论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由本会会员介绍或组织推荐,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会秘书处审核,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发给会员证。根据协会章程,浙江省价格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是: 会员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单位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由其代表行使;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具有获得本会编印的刊物、学术资料、有关信息和参加有关活动等本会服务优先权,有要求本会帮助解决价格科研和价格工作中问题的权利;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参加本会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以上,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以上,会员单位每年500元以上;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五) 向本会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价格调研成果、学术动态、价格信息和工作经验等有关资料。
浙江省价格协会现有理事128人。其中常务理事39人。协会内设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
协会地址:杭州市省府路3号省府大楼2号楼 协会秘书处电话:0571-85055481 87052913 87057376 传真:0571-85055481